2021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中国法学会和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成立第二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建省成为获批成立研究中心的全国七个省份之一。
建设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党中央赋予福建的光荣使命。省委高度重视,高起点推进研究中心建设。加强领导机构建设,省委书记周祖翼亲自担任研究中心主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彦担任执行主任;设立学术委员会,聘请15名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加强工作网络建设,遴选设立首批10个研究基地、10个实践基地、7个宣传基地,凝聚形成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的强大合力。加强专兼队伍建设,从全省高校、科研机构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专家中,遴选产生首批114名特约研究员;发掘依托单位福建社科院内部潜能,调整设立福建社科院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所等四个研究所;从全国重点高校引进一批优秀博士毕业生,充实加强专业化研究力量。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在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研习社。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基地管理办法》《特约研究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
成立以来,研究中心聚焦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核心使命,发挥独特优势,以重大节点为契机,先后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研讨会”“‘3820’战略工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讨会”“‘晋江经验’与习近平经济思想理论研讨会”“‘四下基层’与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等10多场高端理论研讨会;深挖理论“富矿”,设立“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创造性运用与实践探索”“习近平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重大专项,着力在探索理论源流、展示思想伟力上取得新突破。深化新思想研究阐释,以定向委托等方式组织我省理论骨干集中攻关,推出一批具有鲜明福建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中心成立至2023年底,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刊发理论文章120篇,在新思想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大大提升了研究中心理论影响力,为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出福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