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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组织振兴是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抓好乡村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积极地践行“四个万家”,不断延伸联系群众通道,强化联系农民群众的广度,完善制度机制,提升联系农民群众的深度。抓好乡村组织振兴,形成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共识。进一步推动更多力量和资源下沉,走出一条顺应客观规律、尊重农民意愿、符合乡村客观实际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之路。抓好乡村组织振兴,拓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党建+产业”项目,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联农带农中打造特色产业项目,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创新。抓好乡村组织振兴,促进实现强村富民目标。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需求。
(本文载于《光明日报》2026年1月21日,第5版。作者:高莹、王冰冰,分别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副研究员,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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